“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最新进展:二审将于6月12日召开庭前会议,请了精神病专家!此前被告鉴定患精神分裂症

记者从“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被害女子王某雅的母亲王女士处获悉,该案的二审将于6月12日召开庭前会议。

王女士表示,她的 *** 律师已经接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该案二审将于6月12日召开庭前会议。同时王女士还透露,此次二审她的律师团队有一位非常专业的精神病领域的专家,给他们做法律顾问。

此前报道图

此前报道:

2024年6月9日,成都郫都区,27岁的王某雅在家门口被35岁女子梁某滢持刀捅刺致死。梁某滢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2024年6月9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2025年12月20日,成都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梁某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26年1月13日,梁某滢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开庭审理,由于被告人梁某滢当庭拒绝其辩护人辩护,最终延期审理。

此前庭审中的焦点,在于被告人梁某滢的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上。根据司法鉴定,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案发当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而梁某滢则当庭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

15日,王女士向记者表示,在此前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梁某滢对自己的行凶行为还辩称是正当防卫,其说话和回忆案发时过程都条理清晰,完全没有患精神疾病的样子。因此,王女士对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一事一直都不认可,但她不会申请对其重新鉴定,且她认为对方“正当防卫”的理由很可笑。

“女儿就是我的天,但现在我的天塌了,每天我过得都很痛苦。”王女士表示,每隔二十多天,她都会去给女儿扫墓,“她是非常爱干净的”。回忆起女儿时,王女士抱着女儿的照片痛哭。

王女士表示,虽然她的诉求一直是要求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但是她也非常清楚明白,即使凶手被判处死刑,也挽不回女儿的生命。她更希望能借此提醒其他人,面对相似的情况务必提高警惕,以人身安全为重。

来源:扬子晚报、九派新闻、此前报道

出处:林口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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