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重要调整!上交所、深交所,最新发布!

11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指出,要深刻把握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下一步工作部署要求,坚定发展信心,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要认真研究明年经济工作思路,加强跨年度政策衔接,推动经济持续向好。

会议指出,要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发力,加快重大项目和“六张网”建设实施进度,支持企业扩大设备更新、无形资产等投资,加强消费线上线下联动和城乡联动,畅通投资消费良性循环。要用好用足各项政策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涉及基层和企业各类款项, 更好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效应。持续化解地方 *** 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风险。 完善资本市场稳市机制,增强股市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1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下属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修订创业板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明确将参考样本股实际权重逐步下调指数权重上限, 新规将于2026年12月14日指数定期调整时正式生效。

创业板指数是观测创业板头部企业面貌的核心标尺,挂钩指数基金、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期权等大量跟踪产品,交易活跃,市场关注度很高。

此次修订的核心目标是 促进指数内部权重结构向更分散、更均衡的方向演进,降低头部个股异动对指数走势的扰动,防范指数失真,引导被动资金流向更多优质创新企业,进一步夯实指数的资产配置工具属性。

截至11月6日,创业板指数之一大样本股权重为15.46%, 如果临近12月定期调整时维持该权重,则单只样本股权重上限将调整至16%,调整时不会触发指数产品调仓,对市场平稳无感。从长期来看,将有效提升指数的市场表征性和运行稳健性,进一步凸显指数的资产配置功能。

据悉,此次修订不是一次性压减权重,不主动下调个股权重,在机制设计上 避免了调样阶段指数产品被动卖出的情况,更大限度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富国基金相关人士表示,未来随着权重上限“只降不升、不向上反弹”的规则逐步发挥作用,个股权重上限在实施过程中稳步压降 ,头部个股波动对于指数走势影响降低,有利于提升指数稳定性。

此外,11月6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6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6年11月修订)》, 均自2026年11月16日起施行。

上交所表示, 根据香港证券市场自2026年11月16日起实施无纸证券市场制度、预计2027年起半日交易日提供交收服务等安排,调整关于港股通证券派发、半日交易日交收安排等情形的风险提示。

上交所明确,对于新申请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充分告知有关风险,并要求其 签署包含修订后必备条款的委托协议和风险揭示书;对于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 根据相关修改情况向已签署相应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予以提示说明,并留存告知记录。半日交易日提供交收服务正式实施时间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通告为准,正式实施前证券公司应当 提示投资者注意半日交易日不交收。

深交所明确,根据香港证券市场相关制度安排,调整《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第三十七条关于港股通证券派发、第十五条半日交易日交收安排等情形的风险揭示。其中, 第十五条相关修订暂不施行,自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提供香港市场半日交易日交收服务之日起施行,具体施行时间请各会员单位关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通告,不再另行通知。

各会员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对于新申请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应当要求其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新版风险揭示书。在投资者签署前,应当给予投资者充分合理的阅读时间。 投资者未签署新版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申购、买入相关证券的委托。

同时,各会员单位应当 多渠道、全方位做好风险揭示工作,通过短信、 *** 或者交易软件登录弹窗等方式,向签署旧版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及时、充分告知相关制度变化及风险特征,并留存记录。此外,还应通过官方网站、移动终端、投教基地、分支机构等渠道切实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出处:林口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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